一、培训对象:
物业企业管理人员、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、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、准备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
二、培训内容:
培训将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,以《物业管理概论》、《物业管理法规》和《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》为重点,组织由建设部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,其它三门考查课程自己学习。
物业管理基本概念、 物业服务费用管理 、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 、房屋租赁服务 、住在小区的物业管理 、客户管理服务 、写字楼的物业管理 、 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维护养护管理 、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 、 物业安全管理 、 其它类型的物业管理 、 物业环境管理/相关法律法规 、 职业道德 、 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
三、方法与步骤:
严格按照建设部建教培(96)41号文件规定的学习课时,但同时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这一特点,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,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统一命题考试,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《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》。
四、考试、证书及证书使用说明:
考试:考试采用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,实行教考分离。
证书:考试成绩合格者,颁发由 “全国城建培训中心”印制的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》。
五、证书使用说明:
1.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》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,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。
2. 本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,颁发。
3.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,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。
4. 本证书应妥善保管,不得涂改、伪造。